朱刚对福彩中心的说法感到很失望。 南方都市报记者 陈文才 摄
彩民:自费鉴定证明是真彩票
据朱刚介绍,在福彩中心拒绝兑奖后,他觉得对方有可能是在欺骗自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当场报警,希望警方能够给其一个说法。到场的罗湖警方了解事情原委后,建议他申请司法鉴定彩票真假后,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于是,朱刚自己掏钱,花了3000元请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彩票进行了司法鉴定,6月2日,《司法鉴定意见书》(下称“意见书”)转至其手中,结果显示:“刮开区内的印刷体文字部位没有发现刮擦及化学试剂消退的变造痕迹”。
有了这份鉴定书,朱刚觉得,既然鉴定机构都说自己的彩票是真的了,那么这一次应该可以领取“属于自己的5.1万元”了。然而,当其再次来到福彩中心兑奖时,却再次被拒。福彩中心称彩票并没有中奖,而是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误,属于错票,只能返还两张票的原购买价4元钱。
对于这个结果,朱刚非常气愤,他表示,自己光鉴定费就花了3000元,还不算十多次从平湖往返罗湖福彩中心,以及期间的误工费。如此处理,他无法接受,于是将深圳市福彩中心起诉至罗湖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通知当事双方,将于近日开庭。
福彩中心:彩票印刷错误并未中奖
昨天下午,深圳市福彩中心召开通气会,称朱先生的两张彩票符号印刷不完整,导致其误以为中奖。福彩中心因“刮刮乐”即开型彩票“争分夺秒”印制质量问题给朱先生带来困扰,表达歉意。
福彩中心的吴成维主任表示,朱先生委托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表明,该两张彩票确是深圳福彩中心所售,但属在印制过程中产生的瑕疵彩票。彩票刮开区游戏符号喷印不完整,对数字符号辨认存有争议,导致朱先生误认为中奖。
即其中一张的一个数字应为42,因为印刷问题,变成了12;而另一张中的一个数字本应是44,印成了14,分别中1000元和50000元。“而这两组数字下面的拼音虽然不清楚,但是都是以‘s’开头的,也是‘4’的第一个拼音字母,而如果是‘1’,则拼音的首个字母应该是‘y’,所以也可以判断这两张彩票并没有中奖。”吴成维说。
同时,他表示,根据“刮刮乐”即开型彩票游戏规则,经对上述两张彩票兑奖区域进行条码扫描以及核查原始数据,确认朱先生所持的两张彩票没有中奖。彩票是否中奖以条码扫描数据为准,数字、符号等属于辅助辨别标识。
深圳福彩中心表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即开型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凡出现票面模糊不清、残缺不全,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兑奖符号空白、残缺、错误、号码无法正确识别,保安区裸露,编组号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的,均为无效彩票。若无效彩票已销售,彩票发行机构应收回,并按购买者要求退回彩票款或另行补售相应价格的彩票。”
因此,他们愿意向朱先生支付包括鉴定费、多次往返交通费用、误工费、法院起诉费等相关合理费用,但是朱先生不接受,对于愿意支付的合理费用的具体数字,吴成维表示不方便透露。目前,他们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
事件回放:喜中5.1万领奖遭拒
在龙岗区打工的朱刚,偶尔会买些彩票,以此增加生活的乐趣。从今年2月份开始,他便经常到龙岗平湖街道开田科技园平安大道285号深圳福利彩票发行中心8302057站购买福彩刮刮乐彩票中的“争分夺秒”。这种彩票刮开后,只要“你的时间”比“标准时间”短,就可以赢取“你的时间”下面的金额。
今年4月25日,朱刚再次在该投注站花20元购买了10张“争分夺秒”。虽然经常会中一些小奖,但是这一次刮开后,朱先生欣喜若狂。其中一张“你的时间”是14秒,“标准时间”是30秒,“你的时间”下面标明奖金是1000元;另外一张彩票“你的时间”是12秒,“标准时间”是23秒,下方写明奖金是5万元。也就是说,朱刚中了5.1万元。
中奖后,投注站老板也非常高兴,并当即燃放鞭炮以示庆祝。不过,因为涉及金额比较大,他告诉朱刚,要其亲自到深圳市红岭中路1042号深圳市福彩中心进行兑换。当天下午一点钟,朱刚前往深圳福彩中心领奖,却被告知两张票均“被人用激光做过手脚”,两张票的条形码在经过电脑扫描后,这两个号码并没有中奖。而朱刚则表示,在刮开覆盖区后,自己没对彩票做过任何篡改。